勞務派遣又稱勞務派遣、勞務租賃,其特點是用工與用工分離。勞務派遣也稱為人事外包或人才租賃。勞務外包公司的派遣服務原則是什么?
1. 員工租賃
勞務派遣的本質是員工租賃,“派遣”一詞不適用于說明勞務派遣經營的法律關系和業務特點。 “租賃”一詞可以概括勞務派遣的所有業務特點,合理解釋勞務派遣復雜的三方法律關系。
租賃與雇傭一樣,更適用于解釋勞動與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
勞務外包公司以生產線承包為特征的勞務外包合作,因為沒有租賃關系,不屬于勞務派遣,不適合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2. 同工同酬
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勞務派遣用人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不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雖然勞務派遣人員在用人單位享有與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同工同酬并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
同工同酬可以簡單理解為同崗位同級的員工實行相同的工資標準。但這很容易被疏遠為雇主處理同工同酬的對策。
3. 拒絕預付款
現行法律制度明確,在勞務派遣的三方法律關系中,用人單位應當實際承擔被派遣員工的工資和社保費用。這是勞務管理公司不墊付原則的法律依據,即派遣公司不為用人單位墊付被派遣員工的工資和社保費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遵守原則,為用人單位支付了上述費用,就意味著其自身的經營風險在無形中大大增加。
4. 受益責任
《侵權責任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因執行工作任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p>
“誰用人,誰受益”是常識,“誰受益,誰負責”是利益和義務平等的基本原則。派遣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工傷保險賠償不足部分由用工的實際受益人即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