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2015年炎熱夏季的到來,又成了職業人士討論的熱門話題。那用人單位該不該給員工發高溫補貼呢,該怎樣發呢國家對高溫補貼費又有沒有相應的規定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高溫補貼對企業無明確要求:
市人事局有關人員介紹,行政事業單位防暑降溫費補助標準為,夏季(6-9月)每人每月補助60元(含離休人員),公共電汽車司機的防暑降溫費為每年180元/人。對其他類型企業是否發放降溫費,沒有相關規定。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稱,去年該部門曾給企業發放過通知,建議企業給員工發放高溫補助費,但這并不是政策,沒有強制性。不過,現在許多企業也主動為員工發放高溫補助,只不過數額不定。
高溫補貼不能列入Z低工資:
據介紹,員工在高溫天氣中工作領取的補助收入不得列入Z低工資。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勞動法第48條中的“Z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Z低勞動報酬,不包括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
來自:大律師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