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積金分定額和限額兩種
公積金繳存職工名下沒有自住住房的,只能靠租房來解決居住問題。在2016年公布的《濟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中,明確繳存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來支付房租,職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于12個月,每人每次提取金額不超過7200元。但在濟南房價上行后,房屋租金普遍上浮,這個提取標準就顯得較低。
在住房租賃市場加速布局的背景下,2017年10月,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為鼓勵住房租賃消費,將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同時明確,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租金水平,每年調整租房提取額度,并向社會公布。
今年2月1日,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曾表示,通過調查研究之后提交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適當提高提取標準。根據修訂后的公積金提取新政,無房職工租賃商品房提取額度由原7200元提高至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