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了住房公積金卻無法使用公積金貸款,這是不少市民在購房時遇到的的問題。近日,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和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合肥市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將在合肥市集中開展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低,能夠節省購房成本,很多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買房人自然希望能夠好好利用它,但因為公積金貸款放款慢,難博開發商“芳心”,導致目前合肥很多在售樓盤明確表示不支持公積金貸款,這讓買房人十分無奈。
按照通知要求,各縣(市)房產局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駐縣(市)機構要認真落實住建部等四部門文件的各項要求,并安排專門小組和人員,聯合開展和認真做好本地區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各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中介機構要規范銷售行為,不得拒絕或變相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問題,各縣(市)有關單位要互相協調、形成合力,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工作方案,迅速實施,確保將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落到實處。
檢查分為兩個階段,一個是專項檢查階段:市區范圍內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將于3月19日至3月23日,采取實地檢查銷售現場的方式進行,各縣(市)有關部門參照執行本地區專項整治行動。
第二階段是檢查總結階段:各縣(市)有關部門于2018年3月25日前將本地區貫徹落實情況報市房產局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3月28日前,完成全市貫徹落實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情況報告,上報省住建廳。